我的博士生涯:"活著"走出了世界高校學術訓練最嚴酷之一的地方(一)
我的博士生涯:"活著"走出了世界高校學術訓練最嚴酷之一的地方(二)
我的博士生涯:"活著"走出了世界高校學術訓練最嚴酷之一的地方(四)
03
讀書與行路
上文提到過“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這是許多讀書人的理想,而強調實證研究的社會學,則為實現這一理想提供了最好的機會。對于和我一樣采用訪談、參與觀察等定性(qualitative)研究方法收集數據材料的博士生而言,寫完了博士論文的開題報告,就可以有機會暫時離開學校,把自己放進“田野”(field)里呆上幾個月甚至幾年時間。
在阿伯特教授的督促下,我的開題報告第三年結束時就完成了,幾乎是全系學生里最早的,不過我并沒有馬上飛到田野里,而是等了一年,一方面是因為全世界最好的法律實證研究中心之一的美國律師基金會(AmericanBar Foundation)給了我一個訪問的機會,另一方面是我感到美國的社會學訓練在理論方面有重大欠缺,想自己補一補歐洲的當代社會學理論。于是,那一年里,我的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四個人身上:吉登斯、布迪厄、盧曼、哈貝馬斯,認認真真地把這四位社會理論家的主要著作通讀了一遍。
也許有人會問,讀這些抽象的大理論究竟有什么用?事實上,在美國社會科學界,也有很多人對理論不以為然,覺得實證研究最重要的是方法,至于理論嘛,有各個領域的中層理論就可以了。但我一直反對這種觀點,因為書有兩種,一種是增長知識的,另一種是提高修養的,當代學術界的絕大多數作品都屬于前者,有點像快餐,看多了之后就味如嚼蠟了;而后者則是那些可以傳世的經典之作,雖然看似無用,對于培養學者的學術品味卻至關重要。其實說到底,人一生所讀的書,其中的知識十有八九是要忘掉的,而文化修養和品位的提高,卻是在閱讀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完成。我現在回想起來,自己的社會學品味,基本上就是在那一年逐漸定型的,至今也沒有太大變化。
讀了一些書之后,2006年夏天,我背起行囊回了國,開始了對于中國法律服務市場為期一年的田野調查。做了這個決定之后,我就開始了在中國境內11個省份的漫長旅程,因為研究經費有限,基本上是坐火車,那時候還沒有高鐵,從北京坐到廣東要20多個小時,而且還是硬臥。后來我算了一下,那一年我一共在國內走了兩萬四千公里,雖然沒有太多時間游山玩水,還是在火車上飽覽了祖國各地的大好河山——“行萬里路”的愿望,我居然真的實現了。而比這更重要的,則是有生以來第一次對中國社會有了較為深入的了解。
我從小在北京長大,雖然偶爾也去外地旅游,但在這一年的田野調查之前,其實根本不了解中國社會,這也是很多中國留學生“致命的自負”——總以為自己是中國人,對中國的事情不需要深入調查就很了解,其實完全不是這樣。對于社會科學而言,中國人研究中國,的確比西方人多了一些直覺上的優勢,不容易犯低級錯誤,也可以少走一些彎路,但就田野調查要做的工作而言,并沒有太大差別。
我在國內調查的前兩三個月,除了在自己的家鄉北京比較游刃有余之外,在其它地方都感覺和受訪人之間存在著一種莫名的隔閡,有時候即使他們很配合我的工作,我的問題也總問不到點子上。后來我反思了很長時間,終于明白是自己還對中國各地的司法環境不太了解,不能從受訪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也不能對他們的言談舉止感同身受。經過了一次次訪談的反復磨練,我在這方面終于有所進步,半年多之后,基本上無論到哪里都能游刃有余了。
我離開芝加哥之前,阿伯特教授語重心長地說了一句十分精辟的話:“田野調查不僅是一個了解你的研究對象的過程,也是一個了解你自己的過程。”那一年全國各地跑下來,我覺得自己的確成長了很多,也越來越明白內心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在象牙塔里讀書的時候,總有許多理想主義色彩很濃厚的想法,對自己研究的中國法律職業也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價值判斷,但經過了一年的調查,我不但真正理解了關于這個職業的各種實際問題,而且終于開始明白,作為一個學者,自己的研究工作到底有什么意義。后來很多人問我,為什么《割據的邏輯》一書中對現狀的描述居多,而并沒有提出太多預測或政策建議,這一方面是社會學的學科性質使然(和經濟學等學科不同,社會學的研究目的是描述和解釋現象,而不是進行預測),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在一年的田野調查之后對于學者所能做的實踐性貢獻之有限性的深刻認識。坦率地講,把中國法律職業的現狀扎扎實實地解釋清楚,比拍拍腦袋胡亂“開藥方”要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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