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士生涯:"活著"走出了世界高校學術訓練最嚴酷之一的地方(一)
我的博士生涯:"活著"走出了世界高校學術訓練最嚴酷之一的地方(三)
我的博士生涯:"活著"走出了世界高校學術訓練最嚴酷之一的地方(四)
02
阿伯特教授
我的導師阿伯特教授是個有點奇怪的人,美國的學校里師生之間一般沒有什么等級觀念,研究生甚至本科生往往會親切地直呼老師的名字,但他從不允許系里的學生直呼其名,而是一定要叫“阿伯特教授”。當然,他對學生也很有禮貌,我第一次去辦公室見他時,他張口就是“劉先生”,后來熟悉了之后才開始叫我的名字。直到我從芝大畢業到威斯康星大學工作之后,收到的第一封信恰好是阿伯特教授主編的《美國社會學雜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寄來的對匿名評審人的感謝信,結果他在那封信的最后手寫了一句讓我哭笑不得的話:“思達,你現在可以叫我安迪(Andy)了。”不過,至今為止,我還總是叫他“阿伯特教授”。七年養成的習慣,哪有那么容易改過來呢?
第一次進阿伯特教授的辦公室,我就被里面擺放著的幾千本書給震了一下,美國文科大學教授的辦公室里書都不少,但像他這么多的還是不多見。有一次我問他:“這些書你全都讀過嗎?”他只是平靜地點點頭答道:“差不多吧。”后來我估算了一下,如果每本書都認真讀的話,人一輩子最多也就讀一萬多本書而已,書再多的話就只有收藏的意義了。古人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在現代社會里,其實前者比后者難得多。阿伯特教授的閱讀范圍很廣,比如他雖然從沒來過中國,研究的東西也和中國毫不相關,卻讀過兩遍《紅樓夢》,英文版和法文版各一遍,讓他的中國學生們全都刮目相看。我一直覺得讀過這幾千本書已經足夠多了,結果畢業前的最后一年,因為一次系里的活動去導師家里做客,才發現他的書房里居然還有另外幾千本。
對我來說,有一位真正讀過萬卷書的導師是件幸運的事情,更幸運的是,阿伯特教授是個對學生不怎么熱情的人,他幾乎從不和自己的學生合寫文章,也很少過問學生的個人生活,但在學術方面卻極為寬容,從不強迫學生接受自己的學術觀點,而是給學生充分的自由去探索研究社會學的各種可能性。
不過說來也怪,我從在芝大的第二年開始,就鬼使神差地連著上了阿伯特教授的五門課,幾乎占到了我在芝大所有課程的四分之一。這五門課中的兩門是一對一的閱讀課,也就是我自己定一個題目,再做一份書單,然后根據書單每周寫讀書筆記,再和導師討論一個小時。因為我的研究興趣集中于法律職業,所以兩門閱讀課都是關于職業社會學的,兩個學期讀下來,讓我不但徹底精通了這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研究領域,而且找到了博士論文的理論突破口,也就是職業與國家之間的關系。直到現在,每年新博士生入學時,我都會建議他們在合適的時候找自己喜歡的老師上一兩門這種“學徒式”的閱讀課,因為它是尋找論文題目最好的方式。
許多過來人都說,博士讀的時間長了,人在很多方面都會變得越來越像自己的導師,不只是學術觀點,有時連發型、著裝之類的都會被導師的品味所影響——所謂“為人師表”,或許就是這個意思。不過,我一直覺得芝大的很多教授都太孤芳自賞,對自己的學生也太冷漠,有只“教書”不“育人”之嫌。阿伯特教授就是這方面的典型,每次和他談話,都能感覺到他的聰明絕頂、才華橫溢,但很多學者的生存之道他并不會直接告訴你,而是讓你自己在漫長而孤獨的學術訓練中慢慢領悟。當然,每次他偶爾談起這些東西時,都會給我留下極為深刻的印象。
比如有一天在他辦公室里,不知怎么聊到了做學問所需要的基本素質,結果他說,做學問需要五樣東西:馬力(horsepower)、想象力(imagination)、做事情的意志(will to do things)、紀律(discipline)、忍耐力(perseverance)。五樣東西都很重要,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做事情的意志,很多“馬力”十足卻缺乏意志的人,都是做出一點小成果之后就默默無聞甚至最終改行了。迄今為止,這是我聽到過的關于這個問題最有道理的話,上課時也經常講給自己的學生聽。
說阿伯特教授不關心學生,其實并不恰切,他只是有自己很獨特的方式罷了。比如我這輩子講的第一節課,就是他給我提供的機會。大概是我博士第四年的冬季學期,選了他的一門叫作“行動與意涵”(Action and Meaning)的課——芝大的教授經常會開一些稀奇古怪的課程,比如這門研究生課,他似乎只講過這一次,只有六七個學生——結果沒想到,剛開學第一周,阿伯特教授年逾90歲的父親就生病了,上課前一天晚上他從波士頓給我寫郵件,說自己趕不回來了,因為我是班上年級最高的學生,讓我代他組織大家討論。我看到郵件后即興奮又緊張,一夜都沒睡好,把要討論的閱讀材料反復看了很多遍,好在第二天上課比我想象的順利許多,同學們討論得很熱烈,氣氛也很融洽。有了這次陰差陽錯得來的教學經歷之后,我的感覺就像是捅破了一層窗戶紙,以后無論在哪里講課,都再也沒有那樣緊張過。
阿伯特教授是個很注重形象的人,一年四季都是西裝革履,即使夏天最熱的時候,在學校里也要穿長袖襯衫,有時還會戴一頂草帽,很有復古范兒。我在芝大期間,只見過一次他略顯邋遢的樣子,那也是某個冬季學期的第一節課,阿伯特教授走進教室時,我和同學們全都驚呆了——平日里衣著光鮮的他,頭發蓬亂著,而且留起了大胡子,瘦得像一個幽靈。然后,他如往常一樣平靜地告訴大家,他圣誕節之前被診斷出了癌癥,剛剛做完手術。后來阿伯特教授告訴我,手術之前他很絕望,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寫的那本大部頭的社會理論書還能不能完成。幸運女神最終還是眷顧了這位社會學芝加哥學派的當代繼承人,他的手術很成功,學術生命也得以延續。不過,后來他實在是太忙了,那本書至今都還沒寫完。
我從阿伯特教授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但現在想起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對學術研究的一種極其純粹的追求。美國社會學界有很多思想十分激進的學者,他們做學問的目的,并不只是為了知識本身,而是為了推動各種社會變革。阿伯特教授則恰恰相反,他所寫的每一篇文章、每一本書,都只是為了能更好地理解社會本身。從這個意義上講,你可以說他是一個有點保守的學者,甚至是一個超脫于世外的學術魅影,但事實上,人類知識的演進,少不了這樣純粹的學者。我并不想成為和他一樣的人,但這并不妨礙我欣賞他的學問和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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