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推薦信
推薦信在錄取過程中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實際上,僅僅是一封推薦信就有可能改變委員會對申請人的看法,從而改變錄取的結果。因為推薦信中會體現教授或是導師對申請人的意見,而他們已經和申請人在一起工作過一段時間了,所以錄取委員會對推薦信非常的看重。每個錄取委員會中都有一些經驗豐富的教授,他們閱讀過大量的推薦信,也給自己的學生寫過不少推薦信。因此他們能通過各種途徑判斷出寫推薦信的是不是教授本人。他們更能輕松地判斷出推薦人是真的了解被推薦人,還是只是按照模版寫了一封推薦信。模版類的推薦信通常只是簡單地贊揚申請人,卻不能明確的說出他的任何個人經歷或事實來佐證這份贊揚。因此這樣的推薦信會顯得過于雷同,可以用在任何一個申請人身上。
(譯者注:推薦信中一定要有細節,若是能和個人陳述中相呼應就更好了。)
要是有兩個申請人的推薦信一模一樣的話,那事情就更麻煩了。這說明推薦人很可能用了模版。盡管有時這可能是推薦人的失誤,但是如果真的了解推薦人,很少有教授(或經理)會寫一封適合于所有人的推薦信。一封好的推薦信應該詳細說明申請人在推薦人的指導下做了哪些工作,他表現得如何,以及其他和申請人的交流情況。這樣的推薦信不僅能讓委員會了解到申請人在推薦人心目中的印象,還能讓申請人做過的項目,成就和其他顯著成績得到證實和看重。
通過閱讀推薦信來和評價申請人并不是件易事。世界上不同地區不同的推薦信都有很大差別。例如來自亞洲一所大學的推薦信就和美國,歐洲大學的推薦信大有不同。有的推薦人只提優點,通篇贊揚,有的推薦人則會顯得更加誠實,也提出一些缺點。委員會有保留的看待這些推薦信。一般來自名校的推薦信會有很大優勢。
在提交推薦人信息的時候,申請人可以選擇是否放棄自己閱讀這封推薦信的權利。委員會對被放棄閱讀的推薦信更加看重。因為這樣可以保證推薦信的真實性,減少申請人對推薦人造成的影響。
(譯者注:在網申時要選擇waive掉這項權利,因為據選過的人說,即使不waive你也只能在被錄取后才能看到這封信。所以如果老師堅持自己來寫推薦信,一定要告訴他自己要的是strong recommend的推薦信,否則起了反效果你都不知道。)
同時,除了推薦信本身,為了幫助委員會更好的做決定,學校還會問推薦人一些問題。這些問題需要推薦人在推薦表格中填寫,通常包括以下內容:(i)推薦人的職務/頭銜(ii)推薦人與申請人的關系(iii)與申請人認識了多久(iv)推薦人給學生/雇員寫推薦信的經歷有多久了(v)過去寫過多少這樣的推薦信(vi)對申請人的評價是在多少人中進行比較得來的(vii)申請人在這些人中能排到怎樣的位置(viii)推薦的程度。
這些問題中的每一個都會影響到這份推薦的份量:
(i)一般來說,推薦人的頭銜越高,推薦信作用越強。所以說,一封來自擁有博士學位的教授的推薦信,就要比擁有博士學位的講師的推薦信分量要重。同樣,院長,高級研究員,高級經理的推薦信也會更加有效。不過要注意,必須是與申請人有過深入交流的推薦人提供推薦才有用。所以即使是由校長這種職位很高的人寫的推薦信,如果是量產的,或是沒法證明他真的了解你的話,這種推薦信是起不到作用的。
(ii)推薦人應該是申請人的導師,或者在某段時間內與申請人有頻繁交流的這種關系。例如,曾教過申請人一兩門課,或是指導申請人做過項目的教授,直接管申請人的經理等。
(iii)推薦人和申請人一起工作的時間越長,推薦信越有作用。如果有一兩個推薦人認識申請人時間稍短也是可以的。例如,某個教授只教過申請人一門課,但是申請人在這門課中表現很好,或是某個經理/研究員帶著申請人只做過一個項目(如暑期實習)。不過,強烈建議至少有一個推薦人與申請人認識時間在一年以上
(iv,v)顯然,委員會更加信任那些已經評價過許多學生的推薦人,而初次寫推薦信的就會稍差。
(vi,vii)推薦表格中會直接要求推薦人選出申請人所排在的位置。例如“前1-2%”,“前10%”,“前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間”。根據推薦人的不同,所比較的范圍可能是“某班里的所有本科生”,“所有教過的本科生”,“今年招的所有實習生”等等。通過這樣的排名可以更好的了解到推薦人對申請人的總體評價。推薦人所比較的范圍也很有影響。被評價為斯坦福或是麻省理工前10%的學生要比被評價為不知名大學前1%的學生更有優勢。
(viii)最后,推薦人要在“強烈推薦”,“推薦”,“有保留的推薦”,“不推薦”中選擇。這一項和前一項給了委員會對這封推薦信的總體印象,即使他們還沒有開始閱讀推薦信。
上面提到的這些問題在推薦信正文中也是應該出現的。盡管推薦人本人的份量很重要,但最重要的還是推薦信本身。很多申請者很可惜的忽視了這一點。即使是在某領域中很有名望,或是地位很高的人寫了推薦信,如果他在信中體現的并不是很熱情的推薦的話,這封信也是沒用的。很多推薦人會明確告訴申請人,因為他們認識的時間比較短,所以只能做有保留的推薦。所以選擇一個真正熟悉你的推薦人永遠是比較安全的,即使他的地位和名望沒有那么高。
所以說,一封由指導過申請人畢設一整年的講師所寫的推薦信,要比只與申請人相處過幾個星期的某個知名大學訪問教授的推薦信更有用。不過,如果推薦人是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那么就算是從他一出生就認識他,這種推薦信也是沒用的。因為沒法證明這種推薦的公正性。
最后,如果可以提供多于要求數量的推薦信的話(一般是三封),必須得保證每封都是強力推薦才可以提交。不是所有委員都能把四封推薦信全讀完,所以有可能會讀到某封不是強烈推薦的信。這樣的話就算其他幾封是強力推薦,也有可能導致申請人被拒。所以還是按照要求數量提供三封比較安全。
(譯者注:推薦信的作用比大家想象得還要大得多。不過由中國老師寫的推薦信,效果就要差點了。如果能有美國老師的推薦信,一定要爭取一封strong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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