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學生在申請的時候都有過同一個疑問,就是在參加了那么多志愿者和領導力的活動,但是大學往往僅讓填寫列舉參加過的活動,那到底怎樣向他們展示自己的能力和角色呢?
現在就有一位學生提出來了,讓我看看有什么好的建議吧!
問:我做過一些志愿者工作,在申請的時候我是如何向學校提交我的記錄的?而且,如果我是一名俱樂部官員,我怎么能向學校展示或者告訴他們呢?
大學申請為你提供了一個地方,你可以列出你最重要的活動以及你曾經擔任過的領導角色。這份名單將足以滿足典型的事業(包括社區服務)和俱樂部官員的職位。
但如果你的任何一項活動、職位或職責都是獨一無二的,你可以使用你的申請的“附加信息”部分來詳細說明,或者你可以提交一個單獨的“帶注釋的活動”列表,這是一份對你的各種項目進行簡要說明的簡歷,而這些項目并不是不言自明的。
大學希望你準確地自我報告你的活動和你在這些活動上花費的時間,但他們絕對不希望你給他們發證書或其他證明你志愿工作的證明。
有時候,學院官員會通過聯系指導顧問甚至候選人提到的具體組織來“抽查”申請的真實性,以確認學生確實參與了這些活動,并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了這些活動。
這種事實核查是罕見的,但捏造活動或夸大領導角色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可能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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