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低齡留學,家長都會擔心:這么小的年紀,遠赴英國留學,即使放在寄宿家庭,也難免會出現心理和學業上難以獨自克服的障礙。所以家長陪讀的情況,是低齡留學的最佳選擇。下面就來說說英國低齡留學申請陪讀的一些注意點。
陪讀簽證全稱為Parent of a Tier 4 child visa,即獲得T4兒童學生簽證的家長簽證。
按照英國法律規定,孩子未滿12歲,父母雙方中的一個人可以申請6個月或12個月的陪讀簽證,簽證到期之后,可以直接在英國繼簽12個月,不需要專門回國。簽證費用約496鎊。
除了年齡上的限制,對學生所上的學校也有一定要求。所就讀的學校必須是私立走讀制學校(Day School)。這個day school必須要有可以發CAS的資格(即接收國際生的資格)。如果沒有,就不能申請。
此外,在申請陪讀簽證時,孩子應已經獲得或正在申請T4的兒童學生簽證。家長可以在計劃赴英日期前3個月申請簽證,簽證審核時間一般為3周。
以上就是陪讀簽證申請的三方面要求,而陪讀簽證的申請流程規定只能在國內申請,家長們需要在線進行申請(具體可訪問:www.gov.uk)。還要到簽證申請中心錄入指紋和臉部等生物信息。
一般情況下,申請陪讀簽證必須證明申請者和家人會在簽證有效期過后并沒有意圖留在英國,還必須滿足規定的經濟證明、銀行證明或是被承認的財政部門的存款證明。
陪讀的父母一方不允許在英國打工、安家、申請學校讀書,不能與英國當地人一樣享受公共基金福利。陪讀簽證到期時,不能申請直接轉為其他類型的簽證,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員隨行,他們必須單獨申請簽證。
12歲以上的父母只能申請探親簽證,一次6個月,到期后必須離境,不能辦理延簽。但探親簽證有一個好處就是父母可以一起去,不像陪讀那樣只能去一個人。而且簽證時長為2年甚至是5年,盡管每次最多只能在英國待180天,但也更大程度地便利了父母。
可以說,低齡留英學生家長陪讀,是以孩子的12歲生日為分水嶺。12歲以前,家長可以申請陪讀簽證;12歲以后,父母想去孩子所在地,就得辦理其他簽證。
如果孩子在未來的12個月內即將滿12周歲,或者將要完成最后一學年的課程,那么家長只能獲得不足12個月的陪讀簽證,并且不能申請續簽。而在簽證期滿后,家長必須離開英國,也不能即時申請更換其他類型的簽證。
男生即將年滿12歲,家長將不能再繼續持有陪讀簽證。而當時擺在家長面前的選擇有幾種:
1.送寄宿學校;
2.繼續讀day school,家長申請探親簽證輪著來照顧孩子。
然而選定的day school發不了CAS,也就是說家長要先搞定“身份”的問題。那么搞定身份有幾種方式:
① 移民簽證
② 工作簽證
③ FULL TIME 學生簽證
移民簽證有兩種方式:企業家移民和投資移民;工作簽證每年可能都會有一些更新;而最終男孩的母親選擇了FULL TIME學生簽,母親申請了全日制的博士課程,那么未滿16歲的孩子就可以隨簽。因此孩子既有資格進入英國免費的公立中學,去沒有CAS的私立小學也毫無問題。
既然申請了陪讀,那么校外租房也是一大關鍵。學校外租房的價格取決于學校所在的地理位置,在英國,倫敦的房租是最貴的。而在倫敦范圍內,西邊房租普遍高于東邊,在西、北四區內,一個單間需要600鎊左右。交通非常方便,除了地鐵、公交線路多,遍布倫敦各個角落外,市內火車也非常實用。比如從wimbledon到waterloo,原本地鐵要花1小時,但坐市內火車15分鐘就能到。所以可以選擇租遠一點的地方,但交通方便且安全的地方。其它城市的房租就便宜很多,比如伯明翰、曼城斯特這樣英國第二第三大城市,三四百鎊就能租到不錯的房間。而且城市小,很多地方走著就能到,交通費都能節省不少。
低齡留學生父母選擇在異國他鄉陪伴孩子學習,看似犧牲很大,但其實對未成年孩子的成長而言益處更甚。初到完全陌生的環境,又處在青春期的孩子,很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有可能因為異族文化差異,情緒變化比較大。有父母的陪伴或者照顧,對他們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都較為有益。所以,在有條件送孩子出國的同時,如果能照顧到他們渴望親情的心理需求,陪讀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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