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近親結婚的風險很大,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近親結婚使得有害隱性基因有更多相遇的機會,從而發病。對于伴性遺傳病,近親結婚使得發病率更為明顯。
19世紀,被稱為“歐洲祖母”的維多利亞女王,由于是血友病攜帶者,后來通過皇室內部通婚,使得血友病波及歐洲四國皇室貴族,許多男性成員發病,造成了災難性的影響。由于人們當時并不知道這里面的原因,因此又將血友病稱為“皇室病”。
近親結婚通常在第三代之間進行,所謂“親上加親”,由于表親、堂親之間親緣級別都是三級,近婚系數均為1/16,看上去感覺風險相同,但是細細分析,還是有所差別。
例題:關于第三代之間的近親結婚,已知婚配的兩人以及其雙親、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性狀正常,但是該家族有性遺傳病史,請問以下哪組風險更高?(不定項選擇)
A、堂兄妹(長男A之子&次男B之女)? ? ?B、姑表兄妹(長男A之子&長女A之女)
C、舅表兄妹(長女A之子&長男A之女)? D、姨表兄妹(長女A之子&次女B之女)
分析:家族有伴性遺傳病史,但是父母和祖父母未發病,首先排除伴Y染色體遺傳病,因為此病男丁均發病。其次,若此病為伴X染色體顯性遺傳病,那么某代若性狀正常,則不再有致病基因,后代均不再發病。最后,著重考慮伴X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既然是伴X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由于男性只有1條X染色體,此例(外)祖父性狀正常,肯定沒有致病基因,而(外)祖母可能健康,也可能是隱性基因攜帶者。至第二代,因為長男A和B均正常,因此不可能攜帶致病基因,但是長女A和B的基因型無法確認。我們假設顯性基因為A,隱形為a,假設(外)祖母是攜帶者,至第二代可能基因型如下:
接下來,討論第三代之間的近親結婚。由于婚配的兩人也性狀正常,因此男方為健康者,基因型為X?Y,關鍵在女方。從上圖可知,如果女方為二代中男性的女兒,其不攜帶致病基因,但是二代中的女性是攜帶者,她們可能將致病基因傳給下一代。由此可知,姑表兄妹和姨表兄妹間的聯姻,風險更大。答案為BD。
其實,這種遺傳方式稱之為“交叉遺傳”,即男性患者的X連鎖致病基因必然來自母親,以后又必定傳給女兒,使女兒成為致病基因的攜帶者。
OK,今天就介紹到這里,大家有沒有收獲呢,歡迎大家關注、收藏、點贊、評論,謝謝!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902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