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大學,都有一個政策:如果學生在申請的時候,故意隱瞞和忽略以往參加過的大學,那么發現后,學生會被取消錄取,開除,或者取消學位。
這是非常嚴重的懲罰,而有的中國學生,竟然就在所謂的“專業機構”指導下,隱瞞學術經歷做新生申請。之前在一所加州大學的一個大四學生,在被美國大學開除后,中介隱瞞其經歷,幫他拿到了另外一所大學的新生錄取,然而結果慘烈。學生入境的時候,被邊檢發現,直接遣返回中國。
很多被開除和勸退的學生,大學已經讀了一年半,找到沒有經驗的顧問,或者國內的機構,可能得到的建議是,沒問題,重新申請大一就好。因為這些顧問想當然,如果沒有這段經歷,回到一年半之前,我們就可以重新申請學校。然而這實際上是給學生埋下了定時炸彈。
因為所有申請材料上都明確寫明:列出以前所有學業經歷,否則后果自負。 這個雖然比偽造成績單好些,但是隱瞞大學經歷,也是直接違反了學術誠信,這在美國大多數的大學都是被嚴格禁止的。
那么大學是如何發現學生對學業經歷有所隱瞞的呢?其實就是從國際學生的I-20記錄看出的。學校方面可以從移民局系統上清晰得到學生以往的I-20 發放經歷和終止日期。如果學生有隱瞞,很容易就能被了解到。
另外,從美國的學生記錄中心,也可以查詢到這些信息。如果學生被發現隱瞞學術經歷,而且隱瞞的又是一段被開除經歷,后果可想而知。美國的大學有兩個申請的通道,一個是新生申請,要求學生之前沒有得到過大學本科的學籍。
另一個是轉學申請,針對已經讀過本科, 有本科成績單的學生。國內的顧問熟悉的,是新生申請通道,這主要針對沒有讀過大學的高中畢業生群體。這條通道當然不需要提供大學的成績。
而轉學申請則不然,比如這是申請轉到加州大學所需要提供的信息:
加州大學對轉學生的要求有:提供學生參加過的所有高中和大學的成績單,不管成績是否能轉過來。
每個學術記錄要包括:時間,課程,成績,學分,是否有學位。
所以今天讀完這篇文章,希望大家記住最重要的一點,以往的學術經歷,不管好壞,在申請中都要報告。
不報告,會被開除。完全回到以前,重新進行大一申請,是不可能的。
不過還好,真被學校開除,美國有二次機會,學生好好學習還能重新回到學術正軌,因此別覺得有黑歷史而不好意思說,選擇隱瞞學業,最后反而導致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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