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dman說,一個關鍵因素,說服領導人佩斯大學接受GRE研究比較準確的考試和GRE分數預測法學院一年級成績,這表明兩種類型的測試的可靠指標通過一個人的能力要求一年級法學博士課程。這項研究由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簡稱ETS)發布。ETS是一家設計和管理GRE考試的非盈利組織。
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ETS)全球教育副總裁兼首席運營官戴維?佩恩(David Payne)在一份有關GRE法學院效度研究的新聞稿中表示:“我們已經從經驗上證實,GRE考試是一種有效且可靠的工具,可以告知法學院的招生決定。”
然而,這項研究的結果受到了法學院招生委員會(LSAC)的質疑。LSAC在其網站上表示,GRE考試“不是為法學院入學而設計的,在這方面是無效或不可靠的。”
法學院招生專家表示,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和GRE考試(GRE)之間有10個關鍵區別。
所有法學院都接受LSAT,但GRE只在一些學校接受。招生咨詢公司IvyWise的研究生院招生顧問艾琳?斯凱利(Erin Skelly)在電子郵件中說,“接受GRE考試的法學院數量仍然相當少,所以在選擇一種在法學院普遍接受的考試時,LSAT仍然是最好的選擇。”
LSAT是筆試,而GRE通常是在電腦上進行的。與總是采用紙質格式的LSAT不同,GRE采用的是紙質或電腦格式。然而,在世界上有GRE計算機版考試的地區,學生一般都希望參加那個版本的考試。據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統計,在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間,參加GRE普通考試的人中有98%參加了電腦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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