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人在申請的時候都會收到很多拒信,而在EA/ED期間申請的學生更是數不勝數,自然拒信也是常事,那到底之后還能不能申請呢?
問題:如果我通過提前決定或提前行動申請大學,但我沒有被錄取,我可以通過定期決定再次申請嗎?
如果你在早期決定或早期行動階段被完全拒絕(“拒絕”),那么你就不能重新申請。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一所大學認為你至少是一個邊緣候選人,但他們不愿意在早期行動或早期決策過程中對你作出承諾,他們會“推遲”你,然后用常規的決策池重新評估你的資歷。(我說,“在大多數情況下”,因為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等少數幾所大學從來不會推遲提前申請者的申請……他們只承認或拒絕。)
如果你通過ED或EA延期申請,你不必重新申請。學院會自動考慮你以及定期決定的候選人。然而,在申請延期后,你最好與招生官員保持聯系,發送一封更新信,突出你自最初提交申請以來的成就。
盡管在最初階段的否認是令人失望的,但這片烏云中的一線希望是,它可以幫助你在還有時間的時候重置你的視野,讓你在春天從一所令你興奮不已的大學里得到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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