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的問題是關于我兒子的普通申請論文。在書中,他透露一年前被診斷出患有抑郁癥。我認為這是一篇感人、樂觀的文章,但我丈夫對此感到擔憂。這會是大學的交易殺手嗎?
你和你丈夫可以打領帶。我經常被問到這個問題——或者類似的問題——我的標準回答是,我喜歡單獨回顧每個案例。在某些情況下,我覺得一篇揭露抑郁(或其他心理健康問題)的文章是值得的,但在很多情況下,我建議學生保持沉默。以下是一些進入咨詢過程的因素:
-在學生的成績單或他申請的其他地方是否有任何表明有問題的“標志”?例如,成績不穩定嗎?有沒有一個學期或一年特別差?這個學生經常缺席嗎?學校輔導員或老師的推薦信是否會含糊不清地提到頻繁的缺勤、作業失誤、不穩定的表現或“個人問題”?
抑郁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學生的適應能力和在校表現?
學生是否會在大學接受持續治療?如果是這樣,這種情況會發生在家里還是家里附近?在學院所在的城市/社區?在大學校園里通過學校的健康服務?
-論文是否陳述或暗示抑郁使學生對他人感到憤怒或可能傷害自己?后者不僅包括可能的自殺企圖,還包括其他類型的破壞性行為,如吸毒或酗酒(或拒絕服藥)、飲食失調等。
-申請人是該學院的強有力候選人,還是更邊緣的候選人?
在上面列出的所有考慮因素中,第一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學想要知道(或者至少是猜測)一個求職者在高中時經歷過某種問題,那么解釋這個問題是什么是有意義的。然而,理想情況下,解釋還應該包括保證問題已經結束或已經得到充分控制,這樣學生就能在大學里取得成功,而不會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威脅。
雖然大學不允許歧視殘疾申請者,但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悲劇無疑是大多數學校的轉折點。管理人員(包括招生官員)越來越擔心那些與心理健康問題做斗爭的學生可能會對學校造成危害。雖然大學當然不會停止接收因心理健康問題而接受治療的申請者,但他們肯定會更仔細地審查這些申請,我相信,一些在早期可能被錄取的申請者最終會被拒絕。
因此,如果申請材料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申請人患有抑郁癥,我通常會建議學生和他們的父母不要在論文(或任何地方)中提及這一點。一些招生官員不會對那些自我表露的候選人抱有偏見,但有些人會,那么為什么要冒這個險呢?
當然了,事情不是絕對的,往往也有益處的一面,那具體益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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