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本申請里,經常會冒出ED、EA、RD等“專業名詞簡稱”,經常有家長學生不太明白這些之間的區別。
這些錄取政策到底有何不同?作為一個美本申請er,究竟采用哪個錄取政策,或者使用哪一套申請組合拳,被名校錄取結果最優化?
今天我們就為大家詳細介紹這三者之間的區別,看看什么申請方式最適合你~
1、ED:Early Decision
ED(Early Decision)是提前錄取的一種政策。申請者在同一個時段內(部分大學有ED1、ED2之分)只能申請一所學校ED,但可以同時申請其他學校的EA、RD。
不過,一旦被ED錄取,必須立即撤回正在進行的其他申請,也不能進行任何新的申請。
部分大學的 ED 有 ED1 和 ED2 之分,也就是說,如果被 A 大學的 ED1 拒絕,我們可以再申請 B 大學的 ED2。但無論 ED1 還是 ED2 都遵循 ED 的絕對唯一原則。
特點:ED的錄取率相對來說較高!
一般來說,排名50左右的學校都開設了ED。
通常ED1的截止日期是11月1日,校方在12月中旬給出答復;ED2的截止日期是1月1日,2月中旬答復。
2、EA:Early Action
EA(Early Action)和ED不同的是,EA是一種非綁定非限制性的早申形式具體要求,可以同時申請幾所學校,錄取了之后可以選擇一所入讀。此外,EA即使被錄取,學生也可以選擇不去。
EA不限制學生同時申請其他學校,但如果你選擇的其他學校是Single-choice Early Action或Restrictive EarlyAction(REA),那么就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不能再申請其他學校了。
申請時間:開始時間最早,截止時間一般集中在11月1日
特點:開設EA的學校多數集中在25-59左右的學校。
3、RD:Regular Decision
Regular Decision常規錄取。不設任何限制或綁定的常規申請方式,是美本最普遍的申請方式。一般RD錄取的截止日期是次年的1月,發放結果的時間通常是次年3-4月。
RD 無任何限制,可以同時申請多所大學的常規錄取,錄取后,學生可自行決定去或不去。
適合學生:大多數學生會采用這種申請方式,可自由選擇想要申請的學校。
4、ED/EA/RD 區別及優劣勢分析
(1)申請時間
ED
ED1:11月1日或11月中旬申請,12月告知結果
ED2:1月1日申請,2月告知結果
適合申請美國排名前 50 的大學
只能申請一所學校,一旦被錄取,不能選擇其他學校
EA
截止時間和ED相似
適合申請美國排名前50的大學
可同時申請多所學校
可以拒絕申請學校的offer
RD
各學校不同,一般12月-次年1月左右截止, 4月錄取
適合所有美國大學,申請無限制
可以拒絕申請學校的offer
5、如何選擇合適的申請方式?
通過歷年的錄取數據我們可以發現,通常早申錄取率會大于常規申請,原因主要是:ED、EA的申請人數占總申請人數比例較小,是錄取率高的原因之一。
但需要申請者花更少的時間來打造良好的申請背景。申請者從EA與ED中直接獲得的好處并非源于提前遞交申請,而是提前計劃、準備以及不斷提升的軟硬實力。
由此可見:早規劃,早做準備,早完成材料準備,就能占據申請時間優勢!
美本比較常見的申請組合
🌟組合一:EA+ED1+RD(申請材料早早齊全的情況,抓住ED1的機會)
🌟組合二:EA+ED2+RD(標化暫時不理想,但其他背景均匹配的情況,可以趕時間更寬裕的ED2)
🌟組合三:EA+RD(無明確夢校且不愿被綁定,各方面背景也很好的情況,大膽嘗試EA)
如果學生在10月及10月之前,標準化成績已達到理想分數,那么可以考慮申請早期。一旦早期申請拒絕,同所學校的常規申請可能也會受影響,所以申請時要做好充分準備。
雖然學生在申請ED時有排他性,但并沒有不允許學生在申請ED的時候申請其他學校的非綁定性 EA。
很多學生對于只申請一個ED不放心,因此他們除了申請其他學校的EA外,在ED的申請結果沒有出來之前,學生還是可以申請其他學校的常規申請。不過一旦ED被錄取了,就必須撤回常規申請,也不能再申請其他常規學校。
EA申請限制較少,即便被錄取學生也并不是一定要去。所以我們可以在早期通過EA拿到一個offer保底,讓后面的常規申請更加穩妥。
EA申請建議選擇跟自身條件較為匹配的學校(保底校)。學生在申請EA時可以同時進行其他學校的常規申請,被EA錄取后也不用撤回。而即便你的EA申請被拒絕,還是可以申請其他學校的ED2或者常規申請,要求相對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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