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教育由英國的教育部門負責。
地方政府負責實施地方一級公共教育和國立中小學校的政策。
英國留學申請英格蘭也有獨立學校(有時稱為“公立學校”)和國立學校的家庭教育的傳統;在法律上,父母可以選擇以任何適當的方式教育他們的孩子。
國立學校可以分為文法學校和有選擇性的綜合學校。
這些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免費學校,其他院校和國立學校。
在課程方面給予免費學校,包括大多數宗教學校和其他學院更多的自由,但都要經過教育,兒童服務和技能標準辦公室的評估和檢查。
英國留學申請國家資助的教育體系根據年齡分為幾個階段:基礎教育階段(3-5歲);初等教育(5至11歲),細分為第一階段(KS1)嬰幼兒(5至7歲)和第二階段(KS2)幼兒(7至11歲);
中等教育(11至16歲),劃分為第三關鍵階段(KS3; 11至14歲)和第四關鍵階段(KS4; 14至16歲);第五階段是16后教育(16-18歲);和高等教育(18歲以上)。
16歲時,學生通常參加普通中等教育證書(GCSE)或其他1/2級資格考試。
雖然教育是強制性的,直到18歲,但只有16歲的學校教育,16后的教育可以采取多種形式,可能是學術或職業。
這可能涉及繼續學習,被稱為“第六種形式”或“大學”,領導(通常在兩年后進一步學習)A級資格(類似于其他一些國家的高中畢業證書),或者一些替代商業和技術教育委員會(BTEC),國際文憑(IB)或劍橋預備課程等三級資格。
它還可以包括以工作為基礎的學徒或實習,或志愿服務。
高等教育通常以三年制學士學位開始。
英國留學申請研究生學位包括碩士學位,無論是教學還是研究,博士研究生學位通常至少需要三年。
對于英語,威爾士和歐盟學生來說,第一學位學費高達每學年9000英鎊,但從2017年開始,學生的學費將上漲到9,250英鎊。
英國留學申請規范的資格框架(RQF)涵蓋了全國學校考試和職業教育資格。
它參考了歐洲資格框架,因此也參考了歐盟的其他資格框架。
與RQF相關的高等教育資格框架(FHEQ)涵蓋了學位授予機構的學位和其他資格。
這是參照在博洛尼亞進程下開發的歐洲高等教育區的資格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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