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學術活動(以下簡稱學術活動)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中國工業與應用數學學會共同主辦的面向全國大學生的群眾性科技活動,目的在于激勵學生學習數學的積極性,提高學生建立數學模型和運用計算機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鼓勵廣大學生踴躍參加課外科技活動,開拓知識面,培養創造精神及合作意識,推動大學數學教學體系、教學內容和方法的改革。
學術活動題目一般來源于工程技術和管理科學等方面經過適當簡化加工的實際問題,不要求參賽者預先掌握深入的專門知識,只需要學過高等學校的數學課程。題目有較大的靈活性供參賽者發揮其創造能力。參賽者應根據題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設、建立和求解、計算方法的設計和計算機實現、結果的分析和檢驗、模型的改進等方面的論文(即答卷)。學術活動評獎以假設的合理性、建模的創造性、結果的正確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為主要標準。
1.全國統一學術活動題目,采取通訊學術活動方式,以相對集中的形式進行。
數學建模
2.學術活動每年舉辦一次,一般在某個周末前后的三天內舉行。
3.大學生以隊為單位參賽,每隊3人(須屬于同一所學校),專業不限。學術活動分本科、專科兩組進行,本科生參加本科組學術活動,專科生參加專科組學術活動(也可參加本科組學術活動),研究生不得參加。每隊可設一名指導教師(或教師組),從事賽前輔導和參賽的組織工作,但在學術活動期間必須回避參賽隊員,不得進行指導或參與討論,否則按違反紀律處理。
4.學術活動期間參賽隊員可以使用各種圖書資料、計算機和軟件,在國際互聯網上瀏覽,但不得與隊外任何人(包括在網上)討論。
5.學術活動開始后,賽題將公布在指定的網址供參賽隊下載,參賽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答卷,并準時交卷。
6.參賽院校應責成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學術活動的組織和紀律監督工作,保證本校學術活動的規范性和公正性。
1.學術活動由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學術活動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組委會)主持,負責每年發動報名、擬定賽題、組織全國優秀答卷的復審和評獎、印制獲獎證書、舉辦全國頒獎儀式等。
2.學術活動分賽區組織進行。原則上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一個賽區,每個賽區應至少有6所院校的20個隊參加。鄰近的省可以合并成立一個賽區。每個賽區建立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賽區組委會),負責本賽區的宣傳發動及報名、監督學術活動紀律和組織評閱答卷等工作。未成立賽區的各省院校的參賽隊可直接向全國組委會報名參賽。
3.設立組織工作優秀獎,表彰在學術活動組織工作中成績優異或進步突出的賽區組委會,以參賽校數和隊數、征題的數量和質量、無違紀現象、評閱工作的質量、結合本賽區具體情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以及與全國組委會的配合等為主要標準。
1.各賽區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評閱委員會,評選本賽區的一等、二等獎(也可增設三等獎),獲獎比例一般不超過三分之一,其余凡完成合格答卷者可獲得成功參賽證書。
2.各賽區組委會按全國組委會規定的數量將本賽區的優秀答卷送全國組委會。全國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全國評閱委員會,按統一標準從各賽區送交的優秀答卷中評選出全國一等、二等獎。
3.全國與各賽區的一、二等獎均頒發獲獎證書。
4.對違反學術活動規則的參賽隊,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成績無效。對所在院校要予以警告、通報,直至取消該校下一年度參賽資格。對違反評獎工作規定的賽區,全國組委會不承認其評獎結果。
1.全國(或各賽區)獲獎名單公布之日起的兩個星期內,任何個人和單位可以提出異議,由全國組委會(或各賽區組委會)負責受理。
2.受理異議的重點是違反學術活動章程的行為,包括學術活動期間教師參與、隊員與他人討論,不公正的評閱等。對于要求將答卷復評以提高獲獎等級的申訴,原則上不予受理,特殊情況可先經各賽區組委會審核后,由各賽區組委會報全國組委會核查。
3.異議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提出的異議,須寫明本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信地址(包括聯系電話或電子郵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親筆簽名;單位提出的異議,須寫明聯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包括聯系電話或電子郵件地址等),并加蓋公章。全國組委會及各賽區組委會對提出異議的個人或單位給予保密。
4.與受理異議有關的學校管理部門,有責任協助全國組委會及各賽區組委會對異議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全國組委會或各賽區組委會應在異議期結束后兩個月內向申訴人答復處理結果。
1.參賽隊所在學校向所在賽區組委會交納參賽費。
2.賽區組委會向全國組委會交納一定數額的經費。
3.各級教育管理部門的資助。
4.社會各界的資助。
第八條 解釋與修改
本章程從2008年開始執行,其解釋和修改權屬于全國組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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