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國外留學,分為公費留學和自費留學兩種。對于自費留學的學生來說,學費和生活費都是一大筆開支,這筆費用要么自己籌措,要么由所去的國外大學支付。我們一般把美國大學所提供的資助籠統稱為獎學金,但細分起來有如下三種:Fellowship、 Teaching Assistant和Research Assistant。
Fellowship
Fellowship 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獎學金,競爭非常激烈,一般只有非常優秀的申請者才能獲得。Fellowship獲得者會被免去學費,所獲得的資助直接來自于研究生院,足夠支付日常的開銷。
Fellowship有年數限制。商學院和法學院等非理工科學院,每年所招收的博士生非常少,一般會為他們提供長達5年的Fellowship,讓學生有充分的自由去選擇和哪位教授進行合作。在Fellowship結束之后如果還未完成學業,那么學生則要尋找其他的資助。理學院和工學院則每年招收大量的博士生,僅能為其中少數學生提供Fellowship,而且有時只有一年。Fellowship獲得者,哪怕只有一年的資助時間,也會在選擇導師上具有更多的自由度。換句話說,該學生可以在入學后的前半年,充分接觸和了解系里各個導師的情況,甚至可以到這些導師的課題組見習幾個星期,然后決定是否適合自己。經過充分對比之后,在后半年確定好博士導師。?
Research Assistant (科研助理)
通俗點說,Fellowship就是不用干活也有錢拿,而Research Assistant和Teaching Assistant則是要靠干活賺錢。在理學院和工學院,每個在學術上活躍的教授都會有自己的課題組,里面包括若干名博士后和博士生。教授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不斷地申請科研經費,為課題組的順利運轉提供資金保證。科研經費的一多半用來支付課題組人員的工資,對于博士生來說,費用包括學費、醫療保險、生活費等。雇傭一個理工科博士生每年大約需要3-5萬美元。這種專門針對博士生的職位,由教授從自己的科研經費里出錢資助,被稱為Research Assistant,簡稱為RA。
雖然理論上說,Fellowship獲得者可以不用干活照樣拿錢,而RA則必須在某個課題組里工作;但實際上,對于理工科的博士生,為了能夠最終撰寫博士論文,幾乎一定會加入到某個教授的課題組從事科研。因此從科研的角度來講,Fellowship與RA的差別不大。當然,獲得Fellowship的學生屬于自帶干糧,對教授沒有財務上的依賴,如果覺得對當前課題組不滿意,可以輕松地換到另外的課題組。而RA位置依賴于教授的研究經費情況,如果不湊巧在自己畢業之前教授的科研經費用完了,那么該學生就需要找其他的資助方式,比如Teaching Assistant。?
Teaching Assistant (教學助理)
Teaching Assistant,一般簡稱為TA,中文簡稱為助教,就是輔助教授完成教學任務。在美國的大學里,教授都要上課,根據聽課學生人數的多少,一般會配有一名或幾名TA,這些TA的工資由系里支付,數目多少與RA大致相當。TA的職責包括:批改作業、準備作業的標準答案、給學生上習題課、每周安排固定的答疑時間解答學生的問題、在教授出差或者生病時代替教授上課。
這些工作量已然不小,但有些教授還會要求RA出作業題和期中期末考試試卷,無疑進一步增加了工作。由于中美之間的課程設置極為不同,中國學生有時候對自己擔任TA的課程有可能完全不熟悉。在這種情況下,自己還要事先自學該課程。TA這份工作費時耗力,與科研或者將來的博士論文幾乎毫無關系。除了有些學院硬性規定博士生畢業之前要至少擔任一學期TA外,在大多數情況下,學生選擇做TA往往是因為RA位置不夠而導致的。TA工作需要每周花費超過20個小時;但為了完成博士論文,還要兼顧自己的科研。如果比較TA和RA的話,那就是二者的收入相當,但TA需要多干一份教學助理的工作。
由于TA需要給學生答疑和上課,所以對英語尤其是英語口語要求較高。一般要通過額外的專門針對TA的考試才能獲得資格。
校內打工
在美國讀書,來自校方的資助基本上就是Fellowship、RA、TA這三種方式。由于國外學生到美國讀書持有F-1簽證,是不能到校外工作的。盡管如此,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時,還會有些學生選擇非法打工(比如到中餐館里刷盤子)以掙取收入。隨著中國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這種現象在美國已經極為少見。
雖然在校外不能合法工作,但在學校里還可以有點其他額外的小收入。比如幫教授判作業。有些教授開了一門課,由于選課人數太少,系里不會分配TA,但是允許教授顧學生幫自己判作業,然后按一定的時薪(比如15美元一小時)來支付報酬。不過就算判一次作業需要10小時,一個學期10次作業,也不過區區1500美元,無法與Fellowship、RA、TA相提并論。?
以前在中國讀碩士和博士,導師只會象征性地給點資助,并不一定夠學生的日常開銷。現在國內的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待遇也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資助方式還基本屬于RA 這種方式,Fellowship和TA似乎還不曾出現。對于考慮海外留學的申請者來說,在申請材料中突出自己的優勢,為自己爭取到Fellowship或者RA至關重要。如果這兩者都未申請到,而自己確實英語能力強,那么申請TA位置也是不錯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要爭取在一個學期結束之后找到RA的位置。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902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