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題名稱
理性對待中國的無法、有法、反法與超法——“法律東方主義”的啟示
關于中國法律的"東方主義"認知是一種對中國治理模式非常系統化的誤讀,一種根深蒂固的情緒化偏見。它提醒我們警惕這樣一種長期以來存在、也將繼續長期存在的現象:因為觀察和研究的感情化,使得人們對于中國治理模式(包括中國法律體系)的了解和理解常常處在一種盲人摸象的褊狹狀態,即簡單化地用"無法""反法"或者"超法"來概括中國的法律制度實踐,而無視"有法"才是中國社會治理的基本形態。
從“規范教義”到“法理守則”:經濟法學研究之轉型
實現從"規范教義"向"法理守則"的轉變,是中國經濟法學研究立足哲學或法理(哲)學的高度去探尋經濟法的存在基礎,進而以提升經濟法"外部形象"的必然要求。經濟法的存在基礎集中地指向與其調整對象密切關聯的法律關系,"主體-行為-責任"構成經濟法之法律關系全部的結構性特征。經濟法通往哲理化之路須重點強化對經濟法主體的層級結構與能力、經濟法行為的品性及其權義配置、經濟法責任的客觀性與特殊性等法律關系范疇內相關命題的理論探索。通過解構和剖析經濟法的法律關系理論而形成的主體、行為、責任等一系列具有融貫性和通覽性的基礎性概念及范疇,使經濟法的哲理化研究與制度實踐有效銜接并相互貫通。
以上就是關于【翰林學研 普通課題目錄(法學)】的解答,如需了解學校/賽事/課程動態,可至翰林教育官網獲取更多信息。
往期文章閱讀推薦:
6月11日截止報名!2026丘獎亞洲賽區即將關閉報名通道,備賽學子請把握最后機會!
最新!2026丘獎北美賽區時間線出爐,節奏更緊湊、競爭更激烈!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902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