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為進一步推動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工作,充分調動博士生導師積極性,保證項目選派質量和留學效益;加強對派出博士生專業(yè)學習方面的檢查和指導;促進科研合作項目的建立與開展,進一步推動國內外高校學科、人員之間的實質性交流與合作;加強與派出留學人員的聯(lián)系,為學生按期回國服務奠定基礎,我校2019年留學基金委“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的選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2.交流訪問期限及資助期限為一個月。
3.資助內容按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標準執(zhí)行。
二
申請條件及要求: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yè)務素質。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派出學生的國內博士生導師。重點支持與國外留學院校導師有實質性合作、有較強國際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導師。
3.身心健康,申請時年齡不超過60周歲。
4.網(wǎng)上申報時,應已獲國外大學或機構正式邀請信,邀請方須為派出學生的外方指導教師或外方指導教師所在院校/機構主管部門。
三
申請及選拔程序: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學校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選拔。請符合條件的、擬申請該項目的博導于3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聯(lián)系申報,并于3月20日前按照附件中項目要求準備材料,經學校確定推薦人選后,由候選人于3月20日-31日按時實施網(wǎng)上填報,填報完成后將紙質材料一份交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附件分別為2019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實施辦法,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常見問題解答。
特別說明:
1.申請201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學生導師可以隨學生一起申請(如學生未被錄取則導師也不被錄取);2.被錄取人員一般應在當年派出,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902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