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AC董事會主席、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弗朗西斯·金·凱里法學院(Francis King Carey School of Law)負責學生事務的副院長蘇珊·克林斯基(Susan Krinsky)表示,“額外的考試日期是LSAC繼續努力降低進入法律教育門檻的重要組成部分。”
即將到來的擴大考試計劃為未來的法學院學生提供了更多的機會來參加——如果需要的話,可以重新參加——考試。然而,請記住,大多數法學院繼續以滾動錄取的方式錄取學生——在招生周期中,盡早提交你的申請,包括LSAT的所有和所有分數,仍然是你的最佳選擇。
在你為2018年及以后的LSAT做準備的時候,考慮一下你最理想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向你選擇的學校提交完整的申請。例如,如果你想申請提前決定,2018年11月的考試可能太晚了,如果你申請紐約大學法學院或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這兩所大學目前都有11月15日的提前決定截止日期。
在你的測試和可能的重新測試分析中,另一個需要考慮的關鍵截止日期是學校的常規錄取截止日期。雖然前50名中的一些學校有暑期最后期限,但絕大多數學校在2月或3月有最后期限。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902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