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考試計劃意味著,在2018-2019年的申請周期內,任何考試都能產生可行的結果。對11月15日截止日期提前決定課程感興趣的申請者需要在9月份之前參加考試。
3.參考日歷:在決定今年的考試時,考慮一下你的學業、職業和個人責任。本科生可以選擇6月或9月不上課的考試,而復試者可以選擇11月的考試,以便在年底前提交。
不過,在選擇約會日期之前,先考慮一下你的首選法學院是如何審核申請的。例如,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 School of Law)鼓勵申請者在這個周期內盡早提交申請——也就是說,9月和10月,前兩個月的申請就可以提交了。這意味著2月或6月的LSAT分數比9月或11月的同等分數更有利。
伯克利大學(Berkeley)和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等項目都警告說,在考試周期的后期參加考試會使申請人處于戰略劣勢,而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則指出,申請人通過提早申請不會獲得優勢。
不要忘記在你的時間分析中加入分數發布日期。通常情況下,分數會比計劃提前幾天到一周公布。
雖然你可以在分數公布前提交你的申請,但法學院不會考慮你的申請是否完整,也不會審查你的材料,除非分數被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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