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如何換算中國大學及瑞典大學的學分 (ECTS)?
答:學分換算目前沒有統一標準。通常情況下,中國高等教育四年制大學所包含的學分符合申請瑞典大學碩士項目的要求。如果你所申請的學位項目特別說明需要某一領域的學分,我們建議你聯系該項目的聯絡人以確認你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你也可以查看針對中國大學畢業生的相關要求。
問:請問瑞典大學的碩士項目錄取對本科成績的平均分或者績點 (GPA) 有什么要求嗎?我需要在成績單上提供計算好的平均分或者績點 (GPA) 嗎?
答:對平均分或者績點 (GPA) 的要求各學校及學位項目不同,具體的要求你可以在學位項目的官方頁面查詢到,你也可以直接聯系所感興趣學位項目的聯絡人以咨詢更多細節。瑞典各大學官方網站均在學位項目的介紹頁面注釋有項目聯絡人的聯系方式,歡迎你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咨詢。如果你所申請的學位項目沒有特別說明,申請材料無需包括計算好的平均分或者績點 (GPA)。
問:我申請了不同學校的不同學位項目,向不同的學校或學位項目提供相同或相似的申請信會影響我的申請結果嗎?
答:不會影響,但我們建議你為不同的項目準備不同的申請信,并在申請信的抬頭注明所申請學校的名稱。申請信的其中一個重要作用是你能夠向錄取委員會的老師解釋你為何選擇申請這所學校的這一項目,因此我們建議你準備有針對性的申請信。
問:我的本科大學只提供蓋章及密封的學位證和成績單英文翻譯件,不提供簽名,請問這樣符合申請要求嗎?
答:不符合。所有非原件的紙質申請材料(如成績單英文翻譯件、學位證書復印件及翻譯件等)都需要由你本科大學教務處的工作人員簽名,并蓋有學校公章。否則你需要將這些材料進行公證。
原創自歐洲留學公眾號:Study-in-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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