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女兒最近參加了她原計劃參加的那所大學的入學培訓,但她覺得自己根本不適合那里。于是我們聯系了另一所在春天錄取她的大學(但她拒絕了),問他們是否還有名額給她,他們答應了!我女兒對第一所大學的義務是什么?既然她已經去適應環境了,她還得去嗎?
大學官員總是期待一定數量的“夏季融化”。他們用這個詞來形容那些提交了入學意向,但在6月、7月或8月改變主意的學生。如果你的女兒確實沒有上過大學,她應該及時通知她的學校,但她應該在退學前得到第二所學校的書面承諾。如果你想從第二所學校獲得經濟資助和/或住房,在她切斷與第一所大學的聯系之前,你也需要以書面形式得到這些承諾(電子郵件也可以)。
當你的女兒通知這所第一所大學她不會入學時,她應該小心,不要過河拆橋,以防她在一年或更長時間內再次改變主意。她應該為自己在最后一刻的決定道歉,并解釋說她在入學培訓時的經歷讓她覺得自己做錯了選擇。如果她能提供更具體的信息(例如,學院覺得自己太大或不夠多樣化),讓招生官員知道她退出的原因將很有幫助。
不要指望拿回你已經支付的任何存款,盡管要求也無妨。一些學校將允許在特定日期前返還住房保證金,所以如果你已經支付了住房費用,你可能會很幸運,但紓困期限還沒有過。
你的女兒或者你不應該因為改變心意而感到內疚。她需要做對自己合適的事情,而現在,其他一些學生可能很快就會收到好消息,他們可能會想要取代你女兒在她即將放棄的大學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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