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至今為止的育兒過程中,有兩本書對我的影響最大。
一本是《鄭玉巧育兒經》,是針對嬰兒時期對于身體的照顧和鍛煉。
另一本是《如何說孩子才會聽,怎么聽孩子才肯說》,是針對已經會聽說的幼兒和少兒的日常溝通之法。
好的身體是成長的基礎,而好的溝通是教育的基礎。
我被這兩本書影響,是因為它們的陳述簡單而流暢,表述的觀念深得我心,而且這些觀點一直可以沿用到孩子長大,乃至成人。
比如,小病要扛一扛,不要濫用抗生素等做法,成人也完全可以參考。
《如何說孩子才會聽,怎么聽孩子才肯說》
作者:[美]阿黛爾·法伯 伊萊恩·瑪茲麗施
為了建立這個快樂溝通的平臺,圍繞“如何說”“怎么聽”,作者從六個方面進行了探討和實踐:
1、幫助孩子面對他們的感受;
2、鼓勵孩子與我們合作;
3、代替懲罰的方法;
4、鼓勵孩子自立;
5、恰當地贊賞孩子;
6、讓孩子從角色中釋放。
尤為可貴的是作者清晰簡潔地創造了一套操作方法,給出了實現這六個方面的30種技巧, 輔以大量的常見場景和問題加以說明,并配有相應的練習題,讓父母可以把這些技巧爛熟于心,靈活運用,隨時應付各種情況,做到游刃有余。
體罰的問題
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作者是非常不贊同懲罰孩子的,因為懲罰并不起作用,這個觀點大多數家長一定會很驚訝。
“怎么會不起作用呢?明明懲罰以后他就乖了,就承認錯誤了呀!”實際上,這種承認是被迫的,過一段時間你會發現他同樣的問題又犯了,“怎么就屢教不改?是不是不夠嚴厲?”于是產生了惡性循環,直到有一天孩子開始反抗,甚至報復。
我們說:不要打孩子,因為總有一天你打不過他。
這是一句半真半假的話,我們的確不應該打孩子,在懲罰手段中我尤其反對體罰,但是背后真正的原因我認為有三點:
在體罰中,孩子并沒有經歷對自己錯誤行為的反省過程;
在體罰中,孩子的情緒是不冷靜的,是無法思考的;想象一下如果有人對你手腳相加,你的反應會是怎樣的;
體罰并不是現代社會的游戲規則,例如在工作上犯了錯誤,也許會降職扣獎金被炒魷魚,但是老板不能打罵你;我們要讓孩子將來適應社會,就該教他真實社會的游戲規則。
那么不能懲罰,怎么辦呢,作者給出了7個技巧:
請孩子幫忙;
明確表達強烈不滿的立場;
提供選擇;
采取行動;
讓孩子體驗不當行為帶來的自然后果;
表明你的期望;
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
“懲罰”與“自然后果”
在這7點中,我對于“讓孩子體驗不當行為帶來的自然后果”尤其印象深刻。
“懲罰”與“自然后果”有可能都是讓孩子“受罪”,到底是什么區別?舉一個小栗子來說明一下。
當時,我讀了這本書以后,經常會找機會實踐一下。
有一天,我家Michael同學,當時才2歲多,跟家里人一起吃西瓜。
自己挑了一塊,喀喀啃了兩口以后,就放在旁邊不吃了。
跟他說應該吃完,不聽。
而且已經不止一次這樣了。
“懲罰”場景:
嚴厲地批評“怎么這么浪費東西啊!”,來,小手伸出來,“啪啪啪”,打三下,如果真的打疼了,或者孩子臉皮薄的,就開始扯著嗓子哭了,這種情況有沒有啊?。
外婆心疼了,“打小孩做啥啦?就一塊西瓜呀!外婆最喜歡吃Michael剩下的東西了。
不哭。
“自然后果”場景:
“是不是現在吃不下了?”Michael點頭。
“這塊瓜你咬過了,別人就不能吃了,否則不衛生的,懂嗎?”又點點頭。
“那現在不吃可以的,放回冰箱里,明天你繼續吃,好嗎?”聽著很fair,欣然同意,一邊玩去了。
第二天,又到吃西瓜時間了,Michael剛想去抓一塊西瓜,被媽媽一把拉住,“你的西瓜是這塊,昨天吃剩的。
”(“剩”字加了重音)Michael有點愣,但是很快想起來了,拿過來乖乖地吃掉。
當然不會有人喜歡“懲罰”場景,但是也會有不少家長反對“自然后果”場景。
怎么能讓孩子吃剩的呢?不新鮮啊!萬一拉肚子怎么辦?
這是你家孩子乖,我家孩子一定第二天還是不吃,一定哭鬧!
把東西剩到第二天吃,這不是培養壞習慣嗎?
首先,啃過的西瓜在冰箱里放一天不會導致拉肚子的,而且不要吃得“太干凈”就是《鄭玉巧育兒經》中的一項主張。
說極端一點,用一次拉肚子來換取孩子把自己的行為和后果聯系起來,我覺得很值得。
而且我還會怕他不明白,要特意告訴他:“你這次拉肚子,很不舒服對吧,就是因為你把西瓜剩到第二天吃,這可是你自己決定的。”
同時,還可以結合第6條“表明你的期望”:以后還是當時就吃掉吧,或者結合第7條“告訴孩子怎樣彌補”:吃不下的時候可以挑小塊,或者讓媽媽切小。
如果你期待的結果不能通過一次“自然后果”達成,那是很正常的。
但是錯誤的方法一定導致錯誤的結果,只有正確的方法才能帶來正確的走向。
把“因”和“果”之間建立恰當的聯系,不是與生俱來的能力,是需要教育和培養的。
在這個過程中,逐步理解自己的行為和行為的后果之間的關系,然后懂得自己要去承擔這個后果,進而能夠預期自己行為的后果,這就是一個成長過程。
家長所需要做的,是成就這個過程,而不是剝奪它。
行為與懲罰之間的因果
那么為什么不能把行為和懲罰之間建立因果呢?有這個行為,就會接受這個懲罰,所以要避免這種行為,不是也講得通嗎?我覺得這里面有兩個問題:
“懲罰”的人為性比較強,孩子會感覺是父母強加給他的,會有反抗性,而且有機會脫離父母管束的情況下,就會逆反性地強化被懲罰的行為。
家庭懲罰和校規、法規等的區別是一般沒有固定的、預先告知的規則,以及適用范圍狹隘。
很多情況下懲罰者并沒有把因果關系清楚地解釋給孩子聽,總是缺省性認為孩子應該明白。
藤子小時候是個很乖的孩子,記憶中只被罰過兩次。
一次是在幼兒園的廁所里罰站,另一次是小學放學被留校,通知家長來接。
這兩次都只有被罰的記憶,有痛哭的記憶,但是是因為我什么行為導致的,不管是當時,還是后來,記憶中完全一片空白。
如果孩子都沒有明白是什么行為導致被罰,那怎么才能下次避免那個行為呢?為了讓大家明白,孩子為什么不能建立這種因果聯系,我舉一個自然界的栗子。
在所有的動物中,只有人類把性行為和生育建立了因果聯系,這個說法很驚人吧。
那我們怎么知道這個聯系的呢?是被告訴的,可不是自己想出來的。
我們的先人經過了長期的觀察、思考才得出這個結論。
動物為什么不知道,因為它在生育之前有很多的行為,它的思考能力不能讓它分辨出導致生育的是哪一個行為。
同樣,我們的孩子在被懲罰以前,也有很多行為,他不一定清楚是哪一個導致被罰。
(家長們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做錯了什么,才生了個熊孩子。)
所以在孩子有嚴重錯誤的情況下,可以懲罰(體罰還是反對的),但是一定要向他解釋清楚其中的因果關系,“表明期望”以后應該避免哪一個行為,越具體越好。
“自然后果”要合理定義
如果沒有“自然后果”,或者“自然后果”不能讓孩子體會到怎么辦?比如:
這次數學測驗不及格,但是后果是考不上大學,我怎么讓他現在體驗這個后果?
出門不穿外套,后果是生病了不能去上學,他倒是挺高興的,我還得請假陪著,貌似是我在體驗他的自然后果啊?
飯前亂吃零食,到了飯點大家都吃就他玩,這也沒啥后果,還是打一頓管用吧。
首先,您確定一次數學測驗不及格的后果是考不上大學嗎?是的,這個后果他現在確實體驗不了,您跟他說他也不信啊,因為您自己也確定不了是不是事實。
測驗不及格的真實后果是什么?是很怕老師會一邊發卷子一邊報分數,是看到得了100分的同學到處炫耀心里酸溜溜的,是怕拿回家簽名被媽媽罵而膽戰心驚。
這個后果不夠孩子承受的嗎?您認為孩子生來就沒有自尊不在乎嗎?正相反,如果心里本來就不好受還反復受到苛責,才會讓他因為自我保護,而變得倔強變得無所謂。
這個時候,家長做的是該伸出援手,“告訴孩子怎么補救”:我們一起復習一下爭取下次及格。
生病那個問題,生病本身是很難受的事情,每個大人自己也經歷過。
您會因為不想上班故意把自己弄病嗎,哪怕公司有病假?天真的孩子,也許一時間不上學的快樂是有的,但是發燒、咳嗽帶來的痛苦難耐,也是無法假裝沒有的。
更何況幾天以后回去上課還得補作業呢,也許還會錯過一些自己喜歡的活動。
至于家長請假陪,這個本來就是做父母的職責,如果您因為怕自己請假而不想讓孩子生病,這種心意孩子會覺察出來的,覺得不是“真正為他們好”。
最后那個吃飯的問題,飯點不吃飯的自然后果是什么呢?是到了非飯點會肚子餓,肚子餓了怎么辦?就餓著唄。
而不是說餓了您趕緊給拿吃的,然后下一次不吃的時候又教訓他。
為什么不餓需要受罰呢,他會納悶的;或者零食不是買給他吃的嗎,為什么吃了會受罰呢?先從餓推導出應該吃飯,再從為了吃得下飯推導出零食量要控制,因果鏈就是這樣形成的。
制造“自然后果”
有的時候,懲罰和自然后果的實質是一樣的,只是被包裝得不一樣。
比如,孩子打壞了家里的東西,懲罰的說法是“罰你錢!”。
而“自然后果”的說法是:“我們清楚你不是故意的,但是東西壞了,我們得重新買,但預算里沒有這筆錢,就得從你的小帳戶里面出了。
”每個孩子都有壓歲錢,可以建一個“媽媽銀行”虛擬小帳戶,這樣有手段讓他承擔了后果,又能學習理財、預算等概念,一舉兩得。
等到孩子更大一些,也許你會發現“自然后果”越來越少了,孩子像風箏,越飛越遠,似乎難以控制。
這一方面是個好事,因為這表示他自己承擔、吸收的后果越來越多,沒有那么多解決不了的問題需要找父母幫忙了。
另一方面,可以刻意“制造”出一些更高層次的“自然后果”。
只要有一天經濟上沒有獨立,總還是有“把柄”握在你手上的。
(這個話我們悄悄地說)只要是孩子對父母有所求,就可以同時向他提出一些要求,這個不是耍手段,而是一種談判,形成協議。
談判和協議是普遍的商業和政界手段,所以孩子早一點學習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那么,做不到這些要求的自然后果是什么?是破壞了協議,破壞了游戲規則,要接受協議規定的罰則,要付出不兌現承諾的代價。
情商高的人都更會從客觀角度,而不是主觀角度來表明自己的立場。
主觀的態度比較容易激怒人。
爸爸媽媽要學習客觀包裝,“制造”出一個“自然”的后果。
作者:藤子老師
點路教育英國夏校項目負責人,文書課堂講師,英國留學咨詢師
2008年起在北京和英國兩地往來,2013年定居于英國倫敦
歷任法資電信公司全球采購部、中國采購部總監、中國網通集團國際部
香港科技大學計算機系碩士,上海交通大學計算機本科
《英鎊與便士的光榜》公眾號主,積極推廣英國文化、教育與生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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