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整理今年錄取結果的時候發現一個現象,咦 今年怎么沒有同時獲得UCLA和UCB錄取的同學呢?趕緊翻了翻去年的錄取,嗯 好像也沒有呀~突然想起一個細節,UCLA放榜那天,顧問老師特別遺憾有3個條件很強悍的小伙伴被拒了。。。
然鵝過了一周,UCB發錄取時,這三位同學卻都收到了Offer!這難不成是UC這兩所大校商量好了?有什么錄取同盟可以互相通告錄取情況?小編決定認真研究一下這個問題~~加州大學體系在本科階段有9個分校可以選擇,最出名的就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CB)和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
加州大學申請時,9所分校共用一個申請系統,所需要的材料、文書題目都是一樣的,就連遞交托福、SAT成績也只需送一所其他分校也收得到。加州還有統一的董事會、很多的共享資源,包括大學期間交流交換機會等。
在如此合作緊密的情況下,會不會可能出現同時申請UCB和UCLA,如果兩個學校都錄了,意味著兄弟院校在搶同一個學生,但如果能信息共享,你拒我錄,可以協調資源,拒絕率提高,對大家都有好處。那么,是否有這個可能性呢?小編查詢了加州大學官網上,有如下說明:

翻譯一下:“所有加州分校的錄取決策都是獨立做出的,任何一個分校并不知道你到底申請了幾所分校,也不知道你到底錄取了哪里。”See?官網實錘說的就是 ?-- ?小編不知道其他分校錄取你的情況,小編是獨立決策的!
首先,小編來看看整個加州大學的錄取標準,加州大學公布了會考慮的14個要素:
以上的所有加州大學所有共同遵守的錄取原則和標準。除了以上的標準,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在其官網上闡述的適用于自己的錄取要素如下:
UCB采用整體評估的方法,意味著小編既看學術要素,也看非學術要素,包括:
如上標準中,并不考慮族裔、性別和宗教。
在考慮學術和非學術的成就的時候,UCB會考慮申請者的特定的機會環境,重點看申請者是否充分利用了這些機會。如果一名申請者面臨過特別的困難或者非同尋常的情況,招生官會考慮申請者在面對或者/以及克服這些困難時候的成熟度、決心和洞察力。
招生官也考慮對于學生的成就有影響的其他因素,包括語言環境、父母的教育水平和其他在家庭中其他的支持因素。
對比一下UCB和UCLA的有關錄取原則的陳述,錄取標準基本一致,雖然UCB列了6項而UCLA列了8項,但如果你仔細閱讀,發現基本沒什么差異。
小編再看看在CDS數據公布兩個大學錄取考慮的要素匯總,是否可以發現一些端倪:
以下是UCB的:

以下是UCLA的

從CDS的錄取要素對比來來看,UCB會考慮TALENT/SKILL但UCLA則不會,UCB會考慮學生的地理位置(Geographic residence),但UCLA不會考慮。從以上要素來看差異仍然很小。
小編看看兩個大學錄取的學生GPA和標化情況(該數據為2018年入學)


以下是UCLA公布的數據:


對比一下,在UCB和UCLA錄取的學生中, 無論是SAT,ACT,還是GPA差異都不大。所以,從各種跡象看,UCB和UCLA的錄取的原則、要素、標化都差異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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